斩获颇丰 券商发力银行间债市承销

2025-04-29 07:02:00

证券时报记者 刘艺文

今年以来,券商开始发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承销业务。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多家券商已陆续获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资格,有的券商还在获批相关业务资格后完成了首单业务落地,斩获颇丰。

“公司精准把握发行窗口,通过多渠道投资者路演、精细化定价策略,吸引多家优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认购。”浙商证券称。

最新数据显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有92家,其中25家为券商;承销商有69家,其中21家来自券商。

多家券商获批独立主承销

4月25日,东吴证券发布2024年年报。年报信息透露,今年3月,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关于独立开展主承销业务的通知》,东吴证券获批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业务。

实际上,除了东吴证券,也有一些券商获批了相关资格。3月中下旬,长城证券宣布获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商资格。2024年1月18日,长城证券就取得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随后,长城证券快速展开业务布局、积极开拓市场,2024年共立项107个项目,发行70只债券(含银行间资产证券化产品ABN)。“此次获得独立主承销商资格,是监管机构和市场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能力的认可。”长城证券表示。

3月下旬,国投证券称,公司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取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业务资格。自2024年1月获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业务资格以来,公司凭借专业水平与综合实力,获得了监管机构的肯定。本次获批独立主承销业务资格,实现了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拓展版图上的关键跨越。

独立主承销需具一定条件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可以分为基础品种和专项品种。其中,基础品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CP)、超短期融资券(SCP)、中期票据(MTN)等。

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则分为承销商、一般主承销商、独立主承销商,门槛依次提升。一般主承销商须与独立主承销商联合开展主承销业务,不能独立承销。主承销商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才能成为独立主承销商。

最近,某知名券商虽不具备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但仍实质开展了部分主承销工作,因此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予以警告。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表示,主承销商及承销商要按规定设立主承销及承销业务相关部门,配备专职主承销及承销业务人员,建立健全主承销及承销业务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及承销业务。

首单业务相继落地

在同行陆续获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业务资格的同时,一些券商还在近期顺利落地了相关的首单业务。其中,既有独立主承销的首单业务,也有一般承销的首单业务。

4月25日,诚通证券表示,公司落地了银行间市场分销业务。据悉,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诚通证券作为两期债券的承销团成员,累计分销总规模1.1亿元,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分销业务的落地。自2024年12月30日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后,华侨城集团也是诚通证券服务的首个发行主体。

3月中旬,财达证券表示,公司实现首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分销业务落地。2024年12月,财达证券成功获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质。获批该资质以来,财达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迅速整合资源、优化机制,仅用两个月时间就高效完成了首单业务落地。

3月初,浙商证券也表示,公司成功发行首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3月3日,由浙商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的“杭州市拱墅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25拱墅国控PPN001)顺利发行。据悉,浙商证券于2024年12月成功获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正式跻身银行间市场核心承销机构行列。

此外,长城证券首单独立主承销的中期票据也成功发行。4月18日,“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该项目由长城证券担任独立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是长城证券获得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后,首次以独立主承销商身份发行的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这也标志着,长城证券在债务融资工具领域取得了重要突破。

长城证券表示,公司投行团队与长春营业部通力合作,全程深度参与,在承做技术、发行时点选择、销售询价等环节提供了专业服务,确保发行合规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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